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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闻

关于做好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2019年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9-11-16 10:06:00
概要: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安排,定于2019年12月初进行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评审对象:
此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主要针对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实验系列职称,其他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由省相关主管厅、局负责,学校仅负责推荐。
二、评审机构
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此次评审工作。
三、评审安排
1、11月15日至11月20日:个人申报。(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提供附件材料)
2、11月21日至11月27日:有关单位对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初评,推荐上报材料。包括第一作者文章原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交学校审核后退还本人)
3、12月初学校召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
- 有关要求
1、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将严格按照我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和标准执行。
2、坚持申报人员的申报系列与本人从事岗位相对应,申报人员应根据相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进行申报。取得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亦可转评为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其条件、标准、程序同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要求。
3、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任职年限、最高学历和学位取得时间、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时间、获奖时间等均以2019年6月30日为截止时间。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