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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
2019-04-02 00:00:00
概要: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4号)精神,2019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布置下来。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每项省财政资助经费3—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在年度生均拨款经费统筹安排,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原则上学校安排经费不低于1.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无需另行申报,在申报的项目中评审立项。
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重点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具体通知内容及相关附件已经上传至QQ群文件中,敬请您下载。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19年度)》及《2019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经学院初选后,于4月15日、16日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将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含附件,A4纸双面打印;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报送到科研处。
科研处
2019年4月1日